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教师〔2025〕5号)文件要求,促进我校教师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发展,建设教师发展师队伍,现面向全校选聘第三批教师发展师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推动各学院、医学部教师发展工作,为青年教师提供专业化、个性化支持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教学指导。指导青年教师熟悉教学规范、掌握教学方法和技巧,提升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质量,帮助青年教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
2.科研引领。结合自身科研经验,在科研方向、项目申报、论文撰写、团队融入等方面为青年教师提供建议和支持。
3.职业规划。遵循青年教师发展规律,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指导,帮助青年教师明确职业发展目标,制定阶段性发展计划,引导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,助力青年教师实现职业成长。
4.沟通反馈。参与教师发展相关调研,收集和反馈青年教师的成长需求与困惑,为学校教师发展工作建言献策。
5.完成各学院、医学部指派的各类教师发展工作。
三、选聘条件
教师发展师采取各学院、医学部推荐的方式产生,基本条件应满足:
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,师德师风表现良好,身心健康。
2.具有较强的责任心,有热情承担教师发展工作,贡献经验智慧,为青年教师成长提供指导。
3.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,在教学、科研方面有深入研究或丰富工作经验,能够主持或参与培训方案设计,开展教师发展研讨、交流、咨询服务等。
四、组织管理
1.学校将为教师发展师颁发聘书,建立教师发展师师资库,发展师队伍实施动态管理,根据工作实践适时调整。
2.学校将组织教师发展师不定期开展各类研修活动,优先推荐参加校内外各类学习交流活动,促进教师发展师队伍建设和个人成长。
3.学校将按年度统计教师发展师的相关工作,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酬金。
五、学院报名和聘任程序
1.请意向报名的学院老师于5月11日(下周一)上午11点提交《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发展师申请表》(附件1)纸质版(完成本人签字以上部分)和《教师发展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。纸质版报送至化工综合楼D505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aochunyu@dlut.edu.cn。
联系人:鲍春雨,电话:84986300 。
2.学院进行师德师风公示、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质量,最终确定人员名单后上报材料至学校。
3.教师发展中心结合申报材料,各学院、医学部意见及教师发展工作需求,确定聘任名单并公示。
4.“大连理工大学名师工作室”负责人自动认定为教师发展师,不需再次申请。
附件:
1.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发展师申请表
2.教师发展师申请汇总表